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建立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目前正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是我国西部地区重点师范院校,在国内享有良好的声誉。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通知》精神,积极发展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东北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学院本着“对口支援、增进合作”的原则,经过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支援与合作的目标
东北师范大学作为对口支援高校,以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实施对伊犁师范学院的支援和全方位合作,加强东北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学院的全面学术交流和联系,推动两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领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东北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学院一致认为,两校应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新疆教育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两校的传统学科优势,重点通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争取等领域全方位的积极合作,促进两校事业的发展,并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支援与合作的内容
(一)在人才培养方面
1、东北师范大学每年接受伊犁师范学院选派的10名左右在读同年级优秀本科生到相关专业学习二年,毕业时由伊犁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对于伊犁师范学院选派的优秀本科生、进修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东北师范大学在学费等方面提供优惠。
(二)在队伍与学科建设方面
1、东北师范大学每年提供若干名额,采取单独考试的方式,接受伊犁师范学院选拔推荐的青年骨干教师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为伊犁师范学院定向培养师资。
2、东北师范大学每年接受10名左右伊犁师范学院选派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到相关专业进行短期培训,或作为访问学者,时间不超过一年。
3、根据伊犁师范学院的需求,东北师范大学每年选派3~5名左右骨干教师到伊犁师范学院进行讲学、集中授课或短期访问。
4、伊犁师范学院可以聘请东北师范大学的教授作兼职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对伊犁师范学院申请相关的硕士点提供帮助。在伊犁师范学院尚未成为硕士授权单位前,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拨出3~5个名额与伊犁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生。
(三)在科学研究方面
1、东北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学院在参与西部大开发,申报西部大开发重点重大项目时,优先考虑将对方作为合作单位,通过优势互补,合作科研,为西部大开发作出贡献。
2、在伊犁师范学院有关高新技术的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研制方面,东北师范大学将从设备和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双方定期开展科研人员的交流和互访活动。
(四)在管理干部交流方面
两校每年选派若干名管理干部赴对方挂职,挂职时间半年至一年。
(五)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信息交流方面
1、两校加强在网络建设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促进两校相关方面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
2、东北师范大学在远程教育、重点实验室、图书馆电子化、教材建设等方面给予伊犁师范学院必要的支持。
3、为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共同发展,两校加大在校报、学报、动态信息等方面的交流力度。
三、支援与合作的落实
(一)为加强对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 计划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两校的交流和合作,东北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学院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两校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一方面总结交流上一年工作,另一方面研究部署下一年对口支援与合作事宜。两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在对口支援期间,双方可根据需要,就教学改革、科研合作等方面联合举办若干次专题研讨会,以加强交流、促进共同提高与发展。
四、本协议书为东北师范大学对口支援伊犁师范学院框架协议,具体实施细则由双方具体承办部门与单位协商另订。
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文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教育部、新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各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
东北师范大学(公章) 伊利师范学院(公章)
二〇〇二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