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协议书

  甲方:东北师范大学
  乙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贯彻落实2007年1月国务院教育援藏工作会议精神,遵照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意见》(教民[2006]8号)文件和《关于上报“质量工程”2007年对口支援有关事宜的通知》(教高师函[2007]27号)文件精神,基于“十一五”期间教育援藏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经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和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2007——2010年对口支援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预期目标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援助乙方重点建设教育系和信息技术系2个系,全面提升乙方教育系、信息技术系的办学水平和能力,共同推进西藏师范教育的发展。四年内,甲方为乙方培训教师16人,管理干部8人;向乙方派遣专业教师12人;重点建设2个专业,开发精品课程1门;联合开发科研课题(项目)4项;援助乙方图书资料4万册;帮助乙方建设教育技术中心及校园网络的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招收乙方3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教师攻读博士学位;6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二、具体任务
  (一)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援助
  1.人才队伍建设。
  (1)干部队伍建设: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帮助乙方培养管理干部8人。其中教育系4人、信息技术系4人。
  (2)教师队伍建设: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帮助乙方培养专业教师16人。其中教育系8人、信息技术系8人;甲方在国家下达的博士研究生计划内招收乙方博士研究生3人,在硕士生招生单独考试计划内,招收乙方硕士研究生6人。
  乙方干部、教师的培训进修费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干部、教师的培训进修时间原则定为半年至一年。
  2.人才援助
  (1)教师援助: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根据对口系的教学需要,向乙方选派专业教师12名,开展教学工作,其中教育系6人、信息技术系6人。
  (2)甲方积极选派人员参与乙方的教学管理,具体人选与时间双方再行商定。
  援藏干部、教师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经费按照有关援藏人员规定执行,支教研究生待遇参照团中央规定的待遇政策执行,援助时间原则定为一年。
  (二)实验室建设
  1.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帮助乙方建立心理咨询中心的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价值20万元的设备支持。
  2.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帮助乙方建设校级教育技术中心及校园网络的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与价值90万元的设备支持。
  (三)学科建设
  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结合西藏实际帮助乙方教育系和信息技术系重点建设2个专业,每系各一个专业。开发精品课程1门;编撰出版适应西藏教师教育实际的本土教材2本。
  (四)科学研究与科研项目开发
  1.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结合西藏实际,指导、帮助、联合乙方教育系共同开发科研课题(项目)2项。
  2.甲方在2007~2010年期间,结合西藏实际,指导、帮助、联合乙方信息技术系共同开发科研课题(项目)2项。

  三、分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见纸质文件)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按照教民[2006]8号文件和教高师函[2O07]27号文件精神,根据乙方的教师、干部培训进修计划和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2.甲方帮助乙方援助教育系建设心理咨询实验室,帮助乙方信息技术系建设教育技术中心及校园网络。甲方根据乙方现状拟定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指派技术专家或技
术人员,在实验室建设中为乙方提供乙方所需的规划指导和技术支持。
  3.甲方帮助指导乙方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加快学科整合和品牌专业建设步伐。指导乙方构建布局合理、适应性强、独具特色的学科体系。
  4.甲方帮助乙方规划指导研究中心及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并予以必要的技术和人才支持。甲方在进行科研项目时,优先考虑将乙方作为合作单位,并对乙方开放相关实验室,为乙方
研究人员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成立受援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受援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对口支援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措施。
  2.乙方定期召开援藏工作协调会议,向教育部、自治区政府、区教育厅和对口支援方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做好援助工作计划和年度受援工作总结等。
  3.乙方负责解决好甲方派出人员的生活等问题,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
  1.有关援助项目、资金需求、设备需要等,由对口援助双方再行商定。
  2.在人员互派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作适当调整。
  3.本协议未涉及的援助项目及未尽操作性的事宜由对口援助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呈报双方教育主管部门各壹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东北师范大学        乙方: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          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

  • 背景
  • 发布时间:2009-09-09           阅读次数:
  • 背景
  •   【相关信息】